元朗區議員文光明涉訛稱聘助理騙14.7萬薪津罪成 還押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08 17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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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朗區議員文光明涉訛稱聘助理騙14.7萬薪津罪成,還押候判。(文光明網頁圖片)

元朗區議員文光明涉於2012至2016年間,向民政事務總署訛稱聘用了1名兼職議員助理,欺騙營運開支償還款額14.7萬元。案件早前於屯門裁法院審訊,被告今日(8日)被裁定1項欺詐罪罪成,先索取背景報告,還押至本月21日判刑。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候判,斥「任何公職人員應要比白紙更白」。

裁判官裁決時指,接納該名黃姓證人的證供,他指自己並非受聘於被告文光明(57歲)為議員助理,從沒收取3,000元月薪,裁判官亦否定辯方稱被告被誣陷的可能性。辯方求情稱,法庭裁定受聘男子並非該黃姓男子,但確實有其他人協助被告,被告則沒有依照法例申請津貼,而用了另類方法申領。辯方又指,被告對社區貢獻良多,盼法庭輕判,令他得以完成餘下任期。

文光明涉嫌於2012年2月底至2016年6月底聲稱聘任兼職男助理負責派傳單、張貼橫額、海報及協辦活動等工作,並向民政事務總署申報每月支付3000元予該名助理,惟廉署調查顯示,文光明從無聘任該名男子任兼職助理,而遞交予民政事務總署的薪金收據簽署亦不是他所簽。